9月5日,在国务院例会上,推出了稳定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。商务部部长助理李飞表示,商务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外贸的措施,并正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,监督政策在不同省份和实地的执行情况。在各方共同努力下,我国对外贸易被证明是非常有弹性的。今年1-7月,进出口总值达到23.6万亿元,同比增长10.4%。但与此同时,预计外贸仍将继续面临不利条件,如外部需求增长放缓,企业难以获得订单。
为此,在本轮稳定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措施中,提出了进一步稳定对外贸易发展的新措施,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:
首先是促进新的外贸形式和新模式的发展。目前,新的外贸形式如跨境电商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仍处于创新和发展的窗口期。我们将会尽快同相关部门合作,及时出台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的战略,帮助物流企业、跨境电商平台和主要跨境电商卖家等专业化主体建设海外仓库。同时,将尽快增设新一批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。
二是支持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品出口。近年来,我国汽车产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产业蒸蒸日上,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。1-7月,新能源汽车出口年均增长超过90%,已成为外贸的一大特色。我们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合作,帮助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加快建设海外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,加强品牌推广活动。我们将鼓励有能力的中资银行境外机构提供境外消费金融产品。扩大出口运输路线,探索通过中欧班列运输新能源汽车的方法。
第三,开发外贸企业获得订单路线。我们将会与相关部门合作,为外贸企业人员出境开展商务活动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。进一步发挥境外自办展会的作用,鼓励贸易促进机构、展览企业以“境内线上对口谈、境外线下商品展”方式举办境外自办展会,扩大展会规模。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措施,积极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参加展会。
第四,加强外贸企业管理外汇风险的能力。当前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严峻,影响人民币汇率的风险因素增多。我们将会继续与人民银行、外汇局等部门合作,持续引导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,鼓励银行机构创新和优化产品,让更多中小微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和提供人民币跨境结算服务。
下一阶段,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细化落实各项举措,指导各地方政府落实和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,确保外贸企业尽快享受政策实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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